網絡直播平臺,是一個充滿了誘惑和陷阱的虛擬世界。在這里,有人為了博得主播的歡心,不惜花費巨資刷禮物,甚至負債累累;也有人為了騙取主播的信任和錢財,不惜編造各種謊言,甚至分飾多角。這樣的案例屢見不鮮,但是每次都會引起人們的關注和討論。
最近,湖北紅安的一名網絡主播凌女士(化名)就遭遇了一場“反向吸金”的詐騙案。她在直播間里認識了一個自稱是退役軍人的“榜一大哥”熊某,經常為她刷禮物,博取了她的信任和好感。但是,熊某卻利用凌女士的善良和單純,以各種借口向她借錢,還冒充律師幫她維權,騙走了她12萬多元。今年4月,熊某被警方抓獲,并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兩萬元。
這是一個令人震驚和警惕的案例,但是如果我們從情感專家的角度來分析,我們會發(fā)現,這其實也是一個典型的自我欺騙和缺乏自知之明的案例。
首先,我們要看到,凌女士作為一名網絡主播,她的職業(yè)本身就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和不確定性。她需要通過直播來吸引粉絲、獲取收入、提升知名度。而在這個過程中,她不可避免地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人和事。有些人可能真心喜歡她、支持她、贊美她;有些人可能只是為了尋求刺激、滿足虛榮、玩弄感情。而作為一個聰明的主播,她應該有能力去分辨這些人和事的真假、善惡、利弊。她應該有自己的原則、底線、目標。她應該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能給什么、不能給什么。
但是,在這起案件中,我們看到了凌女士的自我欺騙和缺乏自知之明。她在直播間里遇到了一個自稱是退役軍人的“榜一大哥”熊某,他在直播公屏上打了一段話,說自己曾給別的女主播刷過很多禮物,花了不少錢。但是一旦停止送禮物,就遭到了女主播的拉黑。他認為,這些女主播都是“拜金女”,就是在想方設法騙粉絲的錢。
這樣的話語,其實已經暴露了熊某的心理狀態(tài)和動機。他是一個對網絡直播平臺有著強烈不滿和怨恨的人,他認為自己被女主播利用和欺騙,他想要找到一個不同于其他女主播的女主播,一個能夠真心對待他、不在乎錢財的女主播。而這樣的心理狀態(tài)和動機,很容易讓他產生報復心理和詐騙行為。他會利用自己的“榜一大哥”身份,去吸引那些對他感興趣的女主播,然后通過刷禮物、表達關心、編造故事等方式,去博取她們的信任和好感,最后以各種借口向她們借錢,騙走她們的錢財。
而凌女士,作為一個聰明的主播,她應該能夠看穿熊某的話語和行為,她應該能夠保持一定的距離和警惕,她應該能夠拒絕熊某的借錢請求,她應該能夠及時報警。但是,她卻沒有做到這些。她卻被熊某的話語和行為所打動,她卻認為熊某是一個真心喜歡她、支持她、贊美她的人,她卻對熊某產生了感情和信任,她卻不斷地滿足熊某的借錢請求,她卻在被騙了12萬多元后才報警。
這說明了什么?這說明了凌女士其實也有著自我欺騙和缺乏自知之明的問題。她其實也有著對網絡直播平臺的不滿和怨恨,她其實也認為自己被粉絲利用和欺騙,她其實也想要找到一個不同于其他粉絲的粉絲,一個能夠真心對待她、不在乎錢財的粉絲。而這樣的心理狀態(tài)和動機,很容易讓她陷入幻想和盲目中。她會被熊某的“榜一大哥”身份所吸引,她會被熊某的刷禮物、表達關心、編造故事等方式所打動,她會認為熊某是一個真心喜歡她、支持她、贊美她的人,她會對熊某產生感情和信任,她會不斷地滿足熊某的借錢請求,她會在被騙了12萬多元后才報警。
這就是自我欺騙和缺乏自知之明的結果。凌女士沒有看清楚自己和熊某的真實情況和關系,沒有看清楚網絡直播平臺的真實風險和陷阱。她只是按照自己的愿望和期待去看待自己和熊某,去看待網絡直播平臺。而這樣的看法,只會讓她失去理性、判斷、防范。只會讓她成為騙子的犧牲品。
所以,在這起案例中,我們不僅要看到熊某的詐騙行為和罪責,也要看到凌女士的自我欺騙和缺陷。我們要從中吸取教訓,提高我們在網絡交友時的警惕性和自知之明。我們要明白,在網絡直播平臺上,我們可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人和事,有些是真實的,有些是虛假的,有些是善意的,有些是惡意的。我們不能一味地相信或者懷疑,不能一味地付出或者索取,不能一味地追求或者逃避。我們要有自己的判斷力、分析力、選擇力。我們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能給什么、不能給什么。我們要保持一定的距離和平衡,不要讓自己陷入幻想和盲目中,不要讓自己成為騙子的犧牲品。
網絡直播平臺是一個有利有弊的雙刃劍。它可以給我們帶來娛樂、交流、學習、成長的機會,也可以給我們帶來風險、陷阱、傷害、危機的威脅。我們要懂得如何正確地使用它,如何合理地享受它,如何安全地保護自己。我們要做一個聰明的主播,也要做一個聰明的粉絲。我們要用理性、思考、分析來指導我們的情感、行為、選擇。這樣,我們才能在網絡直播平臺上收獲快樂和成長,而不是失望和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