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車比人命還重要嗎?”廣東茂名,一輛白色SUV在路上行駛時,突然變道撞上對面馬路邊上的外賣員,外賣員連人帶電動車被撞倒在地上后。司機下車后扭頭就離開現(xiàn)場。后排下來一女子后第一時間先扎頭發(fā)、后再繞車看了車子一圈,查看車子哪里撞壞了。近兩分鐘沒人上前查看倒地不起的外賣員。
12月8日0時58分,一名外賣員在馬路邊上,停車查看手機訂單信息時,對面車道行駛的一輛白色SUV突然變道,直接向外賣員的方向駛來。
外賣員見狀第一時間想下車躲避,可車速太快,根本來不及,車子直接將外賣員連人帶車撞向附近商鋪大門處,才停了下來。司機反應過來后直接倒車。
現(xiàn)場視頻顯示,白色越野車的車頭保險杠都撞爛了。將車子倒回原機動車道后,一名男司機走下駕駛室,頭也不回,直接離開了現(xiàn)場。
男司機離開一會后,后排座位上,又下來一名女子。女子下車后不慌不忙的整理頭發(fā),將頭發(fā)扎好后,女子圍著車子看了一圈,看看車子撞得有多嚴重??赐贶囎雍螅哟蜷_駕駛室車門,又上了車。
這時有多名聽到撞車聲音而趕來現(xiàn)場查看的群眾。截止到這個時候,已經時隔兩分鐘,女子與男司機都沒有一人上前查看,倒在地上沒有反應的外賣員。
對于此事有網友認為,如果男司機第一時間逃離了事發(fā)現(xiàn)場、女子坐上了駕駛室,那么大概率是男司機酒駕甚至是醉駕了,女子只是到駕駛室“頂包”的。
也有網友認為,男司機怕處罰第一時間就跑,我們還能勉強理解,但女子呢?她到底是怎么想的?車子比外賣員的人命還重要么?其實女子更加可惡!
還有網友認為,要是真的“頂包”,兩個人一個也跑不了!僅僅是交通事故,那是過失,要是不第一時間報警出了人命,那就是故意犯罪,后果嚴重多了!
那么這位網友的觀點,符合法律規(guī)定么?
首先,男司機的行為,最終如何定性,要看其是否酒駕,外賣員的傷情等來綜合判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明確規(guī)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交通肇事罪:(一)死亡一人,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xiàn)場的。
第5條規(guī)定同時還規(guī)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刑法第133條規(guī)定,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3-7年有期徒刑。
具體而言,男司機駕駛機動車行駛時突然變道并撞上停車在路邊的外賣員,機動車司機全責幾乎沒有懸念了。因此,即便沒有造成外賣員死亡的后果,司機肇事逃逸致重傷的后果,也構成交通肇事罪。
注意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即便是以交通肇事定罪處罰,也應當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次,男子構成交通肇事罪,女子則構成包庇罪。
刑法第310條規(guī)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構成包庇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系3-10年有期徒刑。
簡而言之,女子的行為怎么定性處罰,全看男司機最后會怎么處罰了。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女子的行為就是屬于包庇罪且是情節(jié)嚴重的,處3-10年。
最后,除了刑事責任,男司機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1179條規(guī)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到醫(yī)院搶救的醫(yī)藥費之外,造成外賣員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總而言之,構成犯罪的,必須刑事處罰,但無論如何民事賠償責任是肯定跑不掉的,必須全額賠償。
生命高于一切!一個扭頭就走、一個下車先扎頭發(fā)再看車壞了沒有,比起交通肇事而言,更加可惡!希望公安機關找到兩人后,必須頂格處罰,給外賣員一個說法!同時,也希望廣大司機能夠引以為戒,時刻關注路面情況,遵守交通規(guī)則,珍愛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