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起訴《新華字典》:“腰里別著一支手槍?!辈粍e腰里別哪里?
某博主起訴《新華字典》事件,已經(jīng)熱火了好幾天,各方聲音都得到及時傳遞,可謂綻“百花齊放”之景,陳“百家爭鳴”之象。
當(dāng)事博主例舉的刪除“倭寇”、“玩弄女性”之類勉強可引發(fā)人們的沉思,那種油然而生的似是而非之感,確能令人放慢腳步,“咬文嚼字”一番,以辨對錯。
但是,“腰里別著一支手槍”也中槍,卻真真地有些令人不解。
腰間“別”東西,這樣的表達,并無不妥之處,不知博主的質(zhì)疑是源于什么考慮。
“別”是個使用率非常高的常用字,屬于漢語一級通用規(guī)范漢字(常用字)。
別字始見于商代甲骨文,左部是“刀”字;右部是骨架的象形,隸定后寫作“冎”,是“骨”的古字。這兩個構(gòu)件合起來,表示用刀剔骨,將骨頭從肉中分離,也就是別出。
殷人占卜用龜甲和獸骨,用于占卜的獸骨要經(jīng)過剔除附著在骨上的肉,這便是“別”的由來。
”別“字作動詞時,又含有“用別針等將東西附著在另一物體上或固定在一起”的意思。比如茹志鵑《高高的白楊樹?魚圩邊》中的:“二喜胸前別了一個?;?,戴著紅領(lǐng)巾?!?/p>
與此相近的,還有“固定?。徊遄。挥脰|西卡住”之義。如李劼人《死水微瀾》中的:“纂心扎的是粉紅洋頭繩,別了根碧玉簪子?!?/p>
“別”字除了可以在頭上“別簪子”,還可以在腰里“別手槍”,這在描寫近代戰(zhàn)爭的作品中,非常常見。
“別槍”的人可能是正面人物,如警察、軍人,也可能是反面人物,如強盜、土匪。這里只是根據(jù)語言事實舉例,并無感情色彩。
漢語言文字是最界上使用最為悠久的文字,一字多義是再正常不過的。有質(zhì)疑心不應(yīng)為人所鄙視,但是,如若是別有用心或嘩眾取寵,那就另當(dāng)別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