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劉亞光 編輯/羅東 校對/劉軍
據(jù)央視新聞消息,2023年12月19日,中國法學家、法學教育家、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終身教授江平先生,在北京去世,享年94歲。
▲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終身教授江平(資料圖)。圖源IC photo
江平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寧波人,是我國著名法學家。1948年至1949年,江平就讀于燕京大學新聞系,1951年考入莫斯科大學法律系。1956年,江平進入中國政法大學前身北京政法學院任教。1983年至1990年歷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校長,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稱號。
江平曾主持制定新中國第一部民事法律《民法通則》,有“民法泰斗”之稱,與佟柔、王家福、魏振瀛并稱為“民法四先生”。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quán)法精解》《中國律師辦案全程實錄》《物權(quán)法》等專業(yè)作品之外,江平還著有《沉浮與枯榮——八十自述》《我能做的是吶喊》等多部自述與隨筆作品,這些作品也在更廣泛的公共生活中引起強烈的回響。其中,《沉浮與枯榮》不僅記錄了江平的治學歷程,也堪稱中國法治進程的縮影。著名經(jīng)濟學家吳敬璉曾評價這本書講述了“一個心懷天真理想的革命青年”如何在苦難和煎熬中思索和磨練,最終成為一位“只向真理低頭”的知識分子。
江平始終堅持不懈地為保障人民的私權(quán)鼓與呼,持續(xù)不斷地在公共事件中發(fā)出自己的聲音。作為改革開放重要的見證者和推動者,江平曾說,改革開放40年最核心的問題有兩個,一是市場,二是法治,兩者相輔相成?!爸袊母镄枰萍s公權(quán)力,否則就無法建立市場經(jīng)濟,也無法保障私權(quán)”。在多個采訪中,他都提及約束和節(jié)制權(quán)力是法治建設(shè)的重要任務(wù),把握公權(quán)與私權(quán)之間的平衡至關(guān)重要。
值班編輯 康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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