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信用卡是一種怎樣的感覺?
吃飯,刷!
買衣服,刷!
買化妝品、買包包、買各種東西
刷刷刷……
在你有錢任性的時候,有沒有想過
一朝欠款3萬
3年后可能要還34萬嗎?
這種事還真就發(fā)生了!
2008年,深圳一男子辦了一張信用卡,開始透支使用。
之后三年里一直正常使用,按時還款,但在2011年由于自己遭遇了一些事故,后來便不能按時還款。
于是一直拖到了2014年,沒想到他被當?shù)貦z察院以信用卡犯罪提起公訴,最終法院判定他欠了銀行3萬多,并將個人資產(chǎn)2萬元扣在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
對于法院判決他表示認同,但他提出,自己的2萬余人民幣被扣押在案后,銀行卻一直沒有從法院提走這錢。
于是在銀行內(nèi)部系統(tǒng)默認繼續(xù)計算他的欠款的利息,到今年利滾利竟然達到34萬多元!
于是他的征信記錄大大受影響,現(xiàn)在貸款買房、買車都很不順利。
銀行的說法是,他們事后沒有收到法院判決書,扣押的錢也沒有轉(zhuǎn)到銀行,因此才繼續(xù)向他催款并計利息。
同時銀行表示,判決書僅寫明報告人“共計欠款本金人民幣”3萬余元,但如包含利息在內(nèi),所欠總金額就不少了。
截至2014年底,他的欠款總金額將近10萬元。
銀行表示“34萬”是此前并未收悉判決書的結(jié)果,將再次核實總欠款重新計算利息。
關(guān)于征信記錄,銀行方面表示,客戶過去確有拖欠行為,銀行也對此正常報送征信情況。
銀行也進一步提醒市民,注意珍惜信用記錄,重視信用卡按時還款。
這里晚報君提示一下,很多人信用卡逾期后不但不還款,還試圖通過更換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來逃避銀行追債,這種做飯很愚蠢,因為你很可能被銀行移交公安機關(guān)處理!
出了問題別著急,要和銀行保持聯(lián)系,積極進行協(xié)商,或者簽訂還款計劃書,畢竟把錢收回去才是銀行的最終目的,不要鬧出牢獄之災(zāi)!
來源于內(nèi)蒙古日報社
阿拉善日報社融媒體記者:李亞男
編輯: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