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酒逢知己千杯少”,這好酒之人往往是性情中人。
可這王曉光,卻是假性情,真貪婪。
作為貴州一方官員,竟然把貪污魔爪伸向了茅臺酒,利用茅臺酒是大發(fā)橫財!
1
王曉光畢業(yè)于貴陽,工作在貴州,與貴州有著深厚的不解之緣。
到了2017年時,他已經(jīng)是貴州省副省長。
提起貴州,茅臺酒是貴州一張靚麗的名片。
而作為貴州的一方官員,他不僅沒有想著如何好好發(fā)展茅臺酒的未來,而是把貪污的魔爪伸向了茅臺酒。
王曉光利用自己的官位,暗示當時茅臺的董事長袁仁國:自己想插手茅臺生意。政商一勾搭,是一拍即合。在袁仁國的幫助下,王曉光擁有了茅臺專賣店的特許經(jīng)營權。自己跑去做茅臺生意當然不方便,他就假借親友之手做生意,而自己做起了幕后的那個操盤手。
王曉光本身就是好酒之人,平常非茅臺不喝。
手下人賄賂他,也往往拿茅臺當做敲門磚。
自己是當?shù)氐墓賳T,而且還是貪官、惡官,說白了,王曉光在當?shù)鼐褪且环胶趷簞萘?。這樣的人自己做起生意,那當然不愁沒買家。有時候,還可以利用自己的權勢強買強賣,指定某些單位的人必須購買茅臺。
經(jīng)調(diào)查,光是倒騰茅臺酒,王曉光七年就獲利4000萬元。
這一年五百多萬的利潤,真不是什么生意都能做到。
如果王曉光是一個商人,他可能是一個不錯的生意人。
只可惜,他是一方官員。
他的所有生意的起點,都是靠權力獲得的,是非法的。
一個官員,好酒貪財,遲早被有關部門警覺。
發(fā)現(xiàn)自己可能被調(diào)查后,王曉光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家里的茅臺酒。
這些年來,他不光是賣,也沒少往家拿。
心虛的王曉光看著家里如倉庫般的茅臺,心里是打起了鼓。
最終,他的心一橫,決定把這些茅臺全部倒掉!銷毀罪證!
大家猜,他總共倒掉了多少茅臺酒?
4000瓶!整整4000多瓶茅臺。
而等到調(diào)查人員上門時,他家還藏著4000多瓶茅臺酒。
也就是說,王曉光往自己家里搬的茅臺,就整整將近1萬瓶!
2
除此之外,王曉光還大搞股票內(nèi)幕交易。
經(jīng)調(diào)查,他通過權勢搞股票內(nèi)幕,獲得非法利潤1.6億元人民幣,簡直是為禍一方。
2018年4月,王曉光正式“落馬”。
落馬后,王曉光的很多貪污細節(jié),被曝光了出來。
除了茅臺、股票,王曉光還利用一個東西大肆斂財,這個東西很特別,那就是蘭花。
“梅蘭竹菊”是我們傳統(tǒng)文化中非常著名的“花中四君子”。
可王曉光這樣的人,嗜好蘭花,簡直是對蘭花的侮辱。
他利用蘭花,來炒作名貴蘭花品種,賺取大量利潤。
與其說王曉光喜歡蘭花,不如說他喜歡的是蘭花給他帶來的金錢。
對于王曉光這樣貪欲熏心的人來說,他的心里不可能放得下別的東西。
辦案人員到他的辦公室調(diào)查時,發(fā)現(xiàn)他的辦公室真是極盡奢華。
據(jù)報道,光裝修費用就花了160萬元。整個辦公室占地610平方米,是平常辦公室面積的幾十倍。這樣的奢華,簡直是視黨紀國法與無物。
2018年,王曉光受審。經(jīng)審理,王曉光非法所得足足超過2億元。
犯貪污、受賄、內(nèi)幕交易等多項罪名。最終,判處有期徒刑20年。
巧合的是,王曉光還給另一位大貪官當過秘書,這個貪官就是王三運。
貴陽市委辦公廳,是王曉光仕途中重要一站。
1995年至1996年,王曉光任貴州省貴陽市委辦公廳副縣級秘書。
這個期間,貴州的市委書記是王三運。
這位被新華社評為“封疆大吏”的大貪官,與王曉光是一丘之貉。
他的貪污事跡也很夸張。
利用自己的權勢,竟然讓自己的兒子當起了股神。
王三運的兒子王暢,以1元1股的價格,私下買入了某公司3500萬股,而后利用幕后操作,這個股票火箭般躥升,他的兒子是賺得盆滿缽滿。
這個王三運跟王曉光作風一樣,也是喜好奢華生活,喜好喝酒,大搞酒桌文化。
王三運與王曉光的“緣分”不淺,兩人都是山東菏澤人。兩個人還是校友,都是貴陽師范學院畢業(yè)。甚至,他們在學校中時間上還有交集。
3
王曉光的罪行不止貪污。
還利用賭博受賄,接受“權色交易”,可以說,一個貪官能做的,他全做了。
而且此人還甚愛附庸風雅。喜歡蘭花是一塊,自己還特愛收藏名表。
從王曉光的做派上看,他壓根沒拿自己當成一個官員,就是一個為禍一方的大惡霸。
當人掌握權力之后,真的可以活在一個“真空領域”。肆無忌憚,毫無顧忌,活得無法無天。這就是權力給人帶來的幻覺。
可是,當人落馬的那一刻,才會發(fā)現(xiàn),原來萬事皆是空。
那種大夢初醒的感覺,在自己失去權力,失去人身自由的那一刻,才會真正懂得。
其實,這種對奢華生活瘋狂的依戀,也與這一輩官員的年齡有關。
他們的童年和青春期都是窮困的,王三運還上山下過鄉(xiāng)。
那種對于饑餓,對于窮困刻骨銘心的記憶,導致了他們一生在本能上的欲壑難填。就像是一個餓怕了的人,每一餐他都要吃到撐,才能消除這種恐懼。
所以,當有了經(jīng)濟條件后,整個人就“瘋”了。
這是一種彌補自己前半生缺失的感覺。每一天都要好酒好菜,都要奢華的生活,其實也是一種心理疾病。
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這些貪官落馬后,往往說的一句是“窮怕了”。
窮困的記憶,扎根進了他們的骨髓。所以,一旦掌握了權力,能為自己贏得更好的生活條件,什么底線、什么法律,他們就通通忘記了。
那種源自本能的恐懼記憶讓他們瘋狂的斂財、瘋狂的吃喝嫖賭,來滿足自己病態(tài)的心理慰藉。
可不論如何,這都不是貪污的理由。更不是置人民利益福祉于不顧的理由。
王三運如此,王曉光也是如此。在豪奢的生活中,逐漸迷失了自我,成為了為害一方的黑惡勢力,沒有給人民帶來任何福音。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黨紀國法要時刻牢記心中。
既然選擇了做官,那就是要恪守做官的底線,做官的原則。
有多少貪官,本來通過自己奮斗,已經(jīng)改變了自己的命運。
卻因為后半生的糜爛,而最終落得個鋃鐺入獄的下場!